【逊尼派之法学派别之圣训派,意见派】 (第1/2页)
【圣训派】圣训派(Ahlal—Hadith)***教逊尼派法学流派之一。
阿拉伯语意译,与
“意见派”相对。约产生于8世纪下半叶,原为以地域为中心的早期请教法学派中的一个流派,并未形成组织。
早期的教法学家们在创制律例过程中普遍重视古代传统习惯(即逊奈),并以其作为既定法律学说的依据。
而圣训派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以
“先知的逊奈”为立法、行教的最重要的依据。他们在强调遵循《古兰经》律例的同时,尤为重视各地***社团的民俗习尚,认为这些传统习惯是得到先知穆罕默德及其弟子们默认的
“圣训”、
“圣行”在当时的继续和体现。为论证其学说的历史连续性,该派经常援引圣训传说,为最早将圣训应用于立法的派别。
其圣训立法思想曾遭到
“意见派”的反对,导致法源理论之争。后来著名法学家沙斐仪以折衷的观点,较系统地论述了包括圣训立法在内的4个法源理论,缓解了派别之争,从此确立了圣训立法仅次于《古兰经》立法的地位。
随着圣训派的崛起,社会上流传着大量的伪圣训,后来兴起的圣训学曾试图去伪存真,并把源自
“先知的逊奈”同源自圣门弟子的逊奈加以区别,但仍真伪难辨。历史上马立克教法学派因产生于圣城麦地那,尤为重视当地的民俗习惯(逊奈),常被称为
“圣训派”,实际上早期诸教法学派中皆有圣训派的足迹。而更为强调圣训立法传统的当推稍晚兴起的罕百里法学派。
【意见派】意见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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