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百五十六章 《歌唱》震撼,远古雷炸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二百五十六章 《歌唱》震撼,远古雷炸雷 (第2/2页)

帕莎·伊丽莎白。

    第四位,流行天王,五十七岁的安东尼·巴福。

    第五位,神级乐队E4的主唱,哈珀。

    第六位,流行天王,费利维。

    按照规定,每个人都演唱了自己歌曲。

    几乎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成名曲。

    大家都知道竞争有多激烈,不想第一场就躺下。

    最后,追光落在了通道口。

    当穿着牛仔裤,白背心的韩舟走出来时。

    现场观众惊呼尖叫。

    哪怕前六位都是天王天后巨星,当红歌手。

    但他们的表演太多了,歌迷没有那么多执念。

    而韩舟的歌手,跟他妈疯了一样,疯狂的想要搞到《歌唱》的票,来到了这里。

    现场座位五千,韩舟人出来什么都没干,就有两千多人疯狂尖叫。

    而看电视的路人就比较奇怪了。

    “不是,穿着背心就登台了?认真的吗?”

    “他就是那个《寂静之声》的歌手啊?看看他今天唱什么。”

    “这打扮有点复古了。”

    现场的灯光昏暗,随后聚集在舞台上。

    没有说台词的环节,直接开唱。

    现场的配置却让观众们感觉奇怪。

    交响乐团?

    摇滚乐队?

    合唱团?

    不是,就凭他是外国人吗?为什么给他这么好的配置,我费利维(哈珀、安东尼、帕莎、卡尔、艾乐丝)不配吗?

    这他妈区别对待啊!

    台上,光芒同时对准了韩舟和合唱团。

    “Is this the real life? Is this just fantasy?

    这一切是真的吗?亦或仅仅是幻觉?

    被困于山崩地裂,无法逃脱现实的牢笼

    睁开你的双眼抬头望望天空

    我只是一个穷小孩,我不需要同情

    因为我总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时而高亢,时而低沉

    风往何处吹,对我来说已无关紧要,对我”

    观众们是傻的。

    因为他们看不懂歌名。

    《波西米亚狂想曲》波西米亚是哪儿?还是个人名?狂想曲是什么?

    这一段似乎是无伴奏或者说人声伴奏(阿卡贝拉)?这是准备玩儿那样花活儿?

    比赛啊大哥!这是比赛啊,比赛啊!就连韩舟的粉丝都急了。

    这么唱,不占优势啊!

    在钢琴声中,合唱团的光芒隐去。

    韩舟手握话筒:“Mama, just killed a man

    妈妈啊,我刚刚杀了个人

    我拿枪指着他的头,扣下扳机,现在他死了

    妈妈啊,生活才刚刚开始啊

    然而如今我却远走并抛之脑后

    妈妈,喔,我并不想让你流泪

    要是我在明天这个时候未能归来

    让生活继续吧如同什么都没发生”

    如果说之前观众还在研究这儿研究那儿。

    那么现在,所有观众都傻了。

    其实,韩舟个人并不是很喜欢这首歌,但是韩舟知道,这首歌代表的音乐风格,在整个音乐史上都是独树一帜的,并且,西方人就吃这一套。

    特别是第二段的似咏叹调又似民谣又似乎是抒情摇滚的这一段内容。

    很多人研究过这首歌,认为这首歌讲的是,歌唱主视角这个人,杀死了自己,而不是歌词中直接表达的那要给你杀死了一个人。

    而韩舟个人理解,觉得更像是,放弃了自己,而不是杀死了自己。

    可以说是精神上放弃了自己,而不是肉体上放弃了自己。

    “太晚了,我的归宿要来了

    我的脊梁开始发颤,浑身上下疼痛难忍

    再见吧,各位,我要离开了

    我将离你们而去,去接受现实的审判

    妈妈,喔(风往何处吹)

    我也不想死去

    甚至有时我希望自己未曾来到这世上”

    现场的观众,鸦雀无声,目瞪口呆。

    镜头给了很多个观众。

    给了因为第一次看到韩舟本人,而泪崩几乎晕厥的绝对粉丝。

    也给了听傻了的韩舟粉丝。

    给了震惊的路人歌迷。

    每一段,每一段的风格都不一样,这还是一首摇滚,摇滚还能这样?这就是神的才能吗?难怪韩舟的粉丝喊他韩神,今天,我感受到了。

    然而,这才哪儿哪。

    吉他的独奏让摇滚迷们疯狂之时,疯狂已然袭来。

    合唱团,开始以歌剧的声音演唱了:

    “我看到一个小小的人影

    小丑角,胆小鬼,你会跳探戈舞吗?

    这雷鸣与电闪,着实惊吓到我了!”

    随后这一段,韩舟改掉了,原版之中,写了两个贵族常用名,但是这个世界没有,所以韩舟改了两个这个世界的意呆利和西白牙贵族名。

    “麦克托(麦克托),麦克托(麦克托),麦克托,麦克托,多米诺!贵族大人!!!”

    韩舟演唱着:“但我只是个穷小孩,没有人爱我

    他只是个穷人家里的一个穷小孩

    饶了这怪胎一命吧

    我总是被人使唤,你们会放我走吗?”

    然后合唱团:“以神之名!不我们不会放你走”

    合唱团主声:“(让他走)”合唱团:“以神之名!我们不会放你走!”

    ……

    No, no, no, no, no, no, no!

    (哦妈妈咪呀妈妈咪呀)妈妈咪呀,让他走吧

    巴布洛派了一个魔鬼到我身边。”

    原版这里,是一个西方传说中的魔鬼名字,然而韩舟发现这个世界居然没有,虽然这个传说早于唐代,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不知道是因为前世哪个是假的还是这一世这个故事没传下来,所以找了个类似的填充。

    但其实不重要,米国观众根本没这个文化,根本不知道什么意思。

    但他们听得懂形式主义的东西。

    有歌迷询问旁边的朋友:“所以,这是在疯狂炫技吗?真疯狂!”

    朋友答:“是在炫技,歌唱,不同的音色,不同的风格,写曲,不同的风格不同的节奏,写词,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含义。”

    “这不是在炫技,这是他吗活生生的《歌曲技巧百科全书》!”

    世界上都存在一个问题,自从唱歌赚钱变简单后,歌曲的风格,就变的越来越简单,最后变得同质化了。

    再也没有新的风格,新的曲风,甚至新的尝试诞生了。

    成名着成名后赚了钱,没了动力推新。

    没成名的歌手争着随大流,希望能够咬一口肥肉。

    那些成名还不大火的,更是想方设法的想要疯狂的快点出歌,多出一点,好走狗屎运赶紧火一两首。

    在音乐风格下滑到今天这个程度的时候。

    韩舟站在《歌唱》舞台上,表演了一首绝对的神作。

    从听感上来说,好听,且新鲜。

    这意味着,其他竞争对手所谓的好听,在这首面前,不值一提。

    “那么你们以为可以拿石头砸死我唾弃我?

    那么你们以为可以爱着我再让我一个人死去?

    哦,宝贝,不能这样对我,宝贝

    我必须出去,我必须逃离这个地方!”

    当观众们发现视角变了之后,沉浸下来听歌后,实际上已经走进了这首歌。

    狂想曲,关键不在想,在狂。

    而狂,在英文中,和疯,是同一个词。

    一首疯子般的歌曲,一首疯狂的歌曲,一首从任何角度看,都疯狂到极限的歌曲。

    “(噢)

    (噢,是的,噢,是的)

    什么都没有意义了,任何人都看得出来

    一切都无关紧要

    对我来说已无关紧要了

    风往何处吹……”

    很多人并不是那么在意分析出这首歌究竟唱了什么。

    他们实际上体会到了一些文字表面的东西,就已经过了。

    一个人放弃了自己。

    周围的人不是在挽留他而是因为一些事情拖着他不让他走。

    他也反抗了。

    没用。

    最后一段,累了,毁灭吧。

    一首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丧的歌。

    但有时候,歌可以正听,也可以反听。

    正是因为这首歌如此之丧,所以他激励过不知道多少人。

    但也因为他丧,而让更多人更丧。

    不过韩舟并不想表达什么。

    单纯是因为最近几年米国市场的歌曲就喜欢玩儿丧气的,所以韩舟上来就来一首《波西米亚狂想曲》,让所有人看看谁是老大。

    别说风格,也别说唱功,更别说悦耳,你们玩儿不过我。

    就连你们玩儿了好几年的所谓丧,也是菜鸡。

    那些低沉的鼓点,给歌迷带去的丧,很厉害吗?

    电吉他哐哐哐,架子鼓咚咚咚,声音高亢到极限,也能丧。

    你学废了吗?

    阿卡贝拉,民谣,歌剧,重摇滚,轻摇滚,你学废了吗?

    当韩舟唱完时轻蔑的看了一眼镜头的方向,张开的手中,话筒轰然坠地。

    睥睨天下,霸气。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纯粹装逼。

    毕竟米国,毕竟米国电视节目,表现力,也是打分项,韩舟觉得自己结束,至少加它三分。

    话筒坠地固然霸气,但是特么没关按钮啊!

    但一声爆鸣,也把所有观众拉回了现实。

    “啊!!!”

    “韩!!!”

    “爱拉屋油!!!”

    疯狂的歌迷。

    而路人歌迷也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哭了。

    在现场听歌的感染力,远强于喇叭上听,很多人听哭了,心态崩了,被音乐随意操控着灵魂,自己都不知道。

    此时回过神来,所有思绪,都化作了对那个表演者的崇拜,跟着其他歌迷疯狂的高喊。

    镜头给了后台。

    费利维正在飚脏话:“比什么赛,妈惹法克有什么好比的,哎哟。”

    卡尔:“输了啊。”

    艾乐丝则是脸上带着观众都能看得清楚得小桃心:“好帅!”

    安东尼大爷摸了摸艾乐丝的额头:“嗯,是真心疯了,一会儿你可以让他签名啊。”

    艾乐丝指了指自己的锁骨:“我让他签在这里,然后就去纹身永远留下签名怎么样?”

    哈珀翘起二郎腿:“这场输了,下场继续。”

    电视前的很多观众其实并不觉得这首歌好,因为不是现场听的,感觉完全不同,不过看互联网,才知道,怎么这首歌刚刚唱完,已经特么上推特热搜了,刷新一次飙升一下,唱完几分钟,都他妈快到第一了!

    一个黑人在电视机前咬牙切齿:“怎么这些家伙都夸他喜欢他,这个比起!”

    旁边的人削了一巴掌他的脑袋:“白痴,他在帮你发声。”

    黑人愣了一下:“这首歌是给黑人写的吗?”

    旁边的人目光深邃:“不,是给穷人写的。”

    ————

    求月票!

    (本章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