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二章 如此狂妄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四十二章 如此狂妄 (第1/2页)

    听到声音,陈洛三人立即向楼梯口望去。

    虽说此刻已被一些人挡住视线,但还是可以看得见。

    “真的是秦放!”这时陈洛低声说道。

    陈洛的话音刚落,就见那楼梯上的江元直接飞身而下,来到秦放身旁。

    右手一抓,将他提了起来,眼神非常犀利,恶狠狠地说道:“小子,你希望我卸掉你哪只手,还是哪一条腿呢?”

    听得这话,众人心中一凛。

    直道,眼前这少年实在太可怕了,动不动就要断人手和脚。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身形矮小,有些佝偻。

    头上戴着一顶赤色方帽,年龄大概在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向着这边走来。

    连声说道:“江公子,还请手下留情!有话好好说,何必要动怒呢?”

    这中年男子便是这酒楼的老板,姓李。

    其实早在这之前,就有人通知了老板。

    但老板有些怕事,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置之不理。

    而且在他看来,江元也许只是随便教训教训秦放,就没太当回事。

    可谁曾想,这江元却是不依不饶地,将秦放打得如此惨烈。

    如果他再不出面,这就有些说不过去。

    更何况这秦放乃是他故友之子。

    单不论这,就凭秦放是自己的伙计,他也该出去说几句。

    不然,估计秦放真的就如他所说的一样,将要断手断脚了。

    然而他的话,似乎没用。

    江元只是定眼地望了望他,随后松开秦放。

    灵力凝聚于手,反手一掌将秦放轰退。

    “噗!”

    秦放口吐一口鲜血,面色有些苍白。

    本来之前与铁厉相斗,伤就没怎么好。

    现在又受这江元一掌,如何不吐血。

    虽说内城有炼丹阁的疗伤丹药出售,但这也要他能买得起。

    酒楼老板见状,一脸震惊。

    原本他以为这江元会看在自己的面子上,放过秦放。

    可谁知,却是如此。

    狂妄,无礼四个字,在这江元的身上显露无疑。

    “江公子,何必这么动怒呢?”

    见此,酒楼老板还是压着心中的怒火,再次说道。

    现在的他是要将秦放救下,而不是再在火上浇油。

    听得他话,江元却是一脸不屑地说道:“本公子动不动怒,关你什么事?”

    酒楼老板再次被无礼地对待。

    见他如此无礼,酒楼老板老脸一红,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显然是气得不轻。

    他没想到,自己活了这么大把年纪了,居然会被一个年轻后辈看不起。

    要知道,虽说他在内城也是需要仰人鼻息。

    但那些人却都不敢小瞧与他,甚至还会给他三分薄面。

    可是这江元却是如此无礼,他实在是气急,说道:“江公子,有时候做人不要太嚣张,会得罪人的。”

    “哈哈哈……”

    江元狂笑一番,说道:“得罪人,就凭你,也配让我得罪?”

    话语之间,尽显狂妄之色。

    看江元如此狂妄与无礼,一旁的众人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他们可知道,这酒楼的李老板虽说不是什么修炼之人,但是他身边也不乏有些卖命的人。

    于是只见李老板眼睛微眯,似是在想着什么,但转眼看了看二楼上的包厢。

    眼神中充满了迟疑之色,随即有些泄气。

    脸上表情微凝,挤出一丝笑容,说道:“江公子,能不能看在老朽的几番薄面上,饶了他呢?”

    “饶了他?不是不可以!”

    听此,李老板脸色微喜,心想有戏。

    可是谁料,下一秒,那江元就直接飞身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将他踢得老远,撞上了不远处的桌子和板凳上,疼得他直叫。

    见状,众人都是纷纷指责江元,说他太狂妄自大,目中无人。

    但是却没有一人,敢上前阻止。

    李老板被踹开,没有碍手的人。

    江元则是向着,正半跪于地上的秦放走来。

    来到他身前,一脚踩在他的手掌上,说道:“你还没告诉我呢,到底是要脚呢,还是要手?”

    秦放不答,忍着手掌传来的疼痛,只是恶狠狠地看着他。

    随即也是有意无意地望向那二楼。

    见秦放不答,还望着二楼,江元有些恼怒。

    抬腿又是一脚,踹在秦放的门面上,将秦放踹飞。

    然而就在这时,那二楼上方的包厢中,突然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怎么这么慢,叫你教训个人,你却如此无能。

    看来,江家此后没必要在内城出现了,去外城吧!”

    虽说不见人,但是这番话语却让在场的人都是一凛,没人敢怀疑这人口中的话。

    而江元听得此话,神情一滞,连忙说道:“三少爷放心,我现在就将他的手脚打断。

    只求您宽宏大量,不要将江家划去外城!”

    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