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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尼派四大派之马立克学派,沙斐仪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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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逊尼派四大派之马立克学派,沙斐仪学派】 (第1/2页)

【马立克学派】

    ***教教法学派。马立克学派与哈乃斐学派、罕百里学派、沙斐仪学派合称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创始人马立克。该派以《古兰经》为立法基础,除遵行经中律例明文外,还依据经文的正面意思及由正面意思反证而得的意思,创制新的法例。同时,该派认为经内具体律例有限;而经文的原则需以圣训进行解释和补充。但援引圣训则主张以麦地那地区学者们公认的传述为依据。在无经、训明文或圣门弟子言行为根据时,除有限制地使用“类比”和“公议”外,主张在不违反经训精神的前提下可根据当事人或***集体利益的需要,即照顾“公益”的原则立法断案。这与哈乃斐学派的“择善”原则颇为相似。

    【起源】

    该学派起源于麦地那的司法实践,以前辈教法学家的判例为支柱。创始人马立克的学说,是对麦地那学派公议成果的系统阐述,内容大多以早期学者的个人推理为基础。其最高标准是麦地那的公议,并可以根据现行惯例和个人推理,对圣训斟酌损益。假若与社会福利发生矛盾,可以离开严格的类比,修改圣训的律例,实行考虑公共利益的原则。其学生伊本·嘎西木著述的《教法札记》是学派正式形成的标志。

    该派产生于麦地那,又强调以经、训为立法的主要依据,因此受到***教正统派的推崇和拥护。最初的中心是贾希兹和埃及,后流行于整个北非及中非、西非的***地区。曾在***西班牙取代奥扎仪学派。在希贾兹(一译汉志)、巴士拉等地流传,并一度占主导地位。后来由于阿巴斯王朝重视哈乃斐学派,影响逐渐减弱。目前,在摩洛哥和阿尔及利亚是唯一得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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