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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小峰城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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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六章 小峰城之主 (第1/2页)

    天文十一年(1542年)三月七日,肥前国,彼杵郡。

    连绵的春雨方歇,初春的暖阳艰难地穿透云层,将金色的光辉洒在了彼杵郡东部的一座平山城之上。

    此城名为小峰城。

    虽不如彼杵郡的首府大村城那般宏伟,但却是一颗钉在东部边境、威慑高来郡的一座重要支城。

    这里原本的主人,是大村家的一门众,千千石弹正的居城。

    但此时,这座城池,如今迎来了它新的主人。

    山名家常备军第一营营正,被誉为山名家第一猛将的鬼冢左近。

    在山名义光那套严格但又有着极强上升通道的军功爵制与政权体系下,鬼冢左近凭借着累累军功,正式被拔擢为“侍大将”格,并受封为小峰城城主。

    小峰城周边下辖四个村落,纸面上的石高,大约在一千五百石左右。

    在这个时代,传统的战国大名在分封家臣时,往往是将土地的行政、司法、税收以及军事权一并下放。

    这也导致了家臣在领地内,拥有如同土皇帝一般的权利,极易形成“下克上”的温床。

    但拥有着天朝灵魂的山名义光,绝不允许这种割据势力的存在。

    因此,小峰城及其周边村镇的实际治理权、检地权与税收权,依然牢牢掌握在山名家内务奉行所,统辖的“奉行文官体系”手中。

    作为城主的鬼冢左近,其核心权力被严格限制在军事与城池防卫之内。

    尽管如此,作为一城之主,鬼冢左近依然拥有着令无数下级武士眼红的特权:

    其一,他拥有合法招募并供养一支百人规模的“与力”(私军)以及三十名谱代家臣的权力,这支军队的粮饷由他个人的知行产出中由他自由拨付。

    其二,在每年秋收后,奉行所会根据一千五百石的实际产出,将其中他拥有的645石知行,作为“免税知行”,直接拨入鬼冢家的粮仓,供其家族与家臣挥霍。

    其三,在小峰城的本丸之内,他拥有绝对的生杀大权与司法豁免权(即“切舍御免”的特权,若有平民或下级足轻在城内冒犯其威严,可当场斩杀而不受奉行所追究)。

    其四,他获准在居城的大门与本丸的屋檐上,悬挂带有鬼冢家“三阶方菱”家纹的幕布,并在出行时拥有使用“朱柄伞”和十人仪仗队的威仪。

    而其他小的权利和特权则更多,这里便不一一叙述了。

    反正对于无数战国时代的下级武士来说,获封一座城成为一城之主,就是他们人生的巅峰时刻之一。

    即使是山名家这种经过削弱的城主,那也是对低级武士来说羡慕的眼睛发红的超级奖赏。

    此刻,小峰城本丸的城主居馆内,正是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这座居馆,乃是这个时代典型的“书院造”建筑风格。

    虽然规模受限于城池大小,无法与大名级别的御殿相比,但却处处透着武家的刚健与威严。

    宽敞的“大广间”内,地面铺设着散发着淡淡蔺草清香的全新叠席,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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