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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二十三章专利听证会的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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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七百二十三章专利听证会的反杀 (第1/2页)

    日内瓦的雪比哈尔滨薄。

    方志远站在仲裁庭门口,手里攥着装有时间公证的皮箱。

    顾律师从车上下来,身后跟着两名助理。

    “对方来了多少人?”方志远问。

    “摩托罗拉的律师团有五个人,还有两名技术顾问。”顾律师说,“他们准备得很充分。”

    “充分也没用。”

    “你手里的东西能撑住?”

    “能。”

    两人走进仲裁庭,大厅里已经坐了不少人。

    摩托罗拉的首席律师坐在左侧,桌上摆着厚厚一摞材料。

    方志远和顾律师坐到右侧,皮箱放在脚边。

    仲裁员走进来,敲了敲桌面。

    “双方准备好了吗?”

    摩托罗拉律师站起来,“准备好了。”

    方志远点头,“好了。”

    “那就开始。”

    摩托罗拉律师打开投影仪,屏幕上出现一张照片。

    照片里,微波组件的编号清晰可见。

    “这是山河通信研究院的内部设备。”律师指着屏幕,“我们有理由认为,山河通信在研发过程中,使用了我方的微波技术和协议结构。”

    方志远看了眼照片,没说话。

    律师继续说道:“根据我们的调查,这批设备来自列宁格勒电子测控所,而我方在1989年曾与该所有过技术合作。”

    顾律师站起来,“请问贵方有合作协议吗?”

    “有。”

    律师从文件袋里抽出一份合同,“这是1989年签署的技术引进协议,协议中明确列出了微波组件的技术转让条款。”

    “协议里有山河通信吗?”

    “没有。”

    “那贵方如何证明山河通信使用了你们的技术?”

    “照片。”律师把另一张照片放到屏幕上,“这是我方在山河通信研究院拍摄的现场照片,时间是今年一月。”

    方志远拿起桌上的文件,“请问贵方是如何进入山河通信研究院的?”

    “我们有合法的参观许可。”

    “许可是谁发的?”

    律师顿了顿,“北方通信咨询中心。”

    顾律师冷笑一声,“北方通信咨询中心是一家市场调查公司,不具备发放研究院参观许可的资格。”

    “他们是山河通信的合作方。”

    “谁说的?”

    律师翻了翻材料,没找到证据。

    顾律师接着说:“我方有证据证明,北方通信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曾伪造顾问证件进入研究院,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拍摄内部设备。”

    “你们有证据吗?”

    “有。”

    顾律师从公文包里掏出一盘录像带,“这是研究院门卫室的监控录像,时间是今年一月十五日,画面显示,一名自称外聘顾问的人持伪造证件进入研究院,并在测试间拍摄设备。”

    仲裁员接过录像带,“播放。”

    屏幕上出现监控画面。

    一个穿西装的男人站在门口,掏出一张证件。

    门卫看了看,摇头。

    男人又掏出一张名片,门卫犹豫片刻,让他进去了。

    画面切换到走廊。

    男人走到测试间门口,从包里掏出相机,对着窗户里的设备拍了几张。

    摩托罗拉律师脸色变了,“这不能证明我们指使他。”

    “可以证明你们的照片来源不合法。”顾律师说,“根据国际商业保密协议,未经授权拍摄的技术资料不能作为证据。”

    仲裁员看向摩托罗拉律师,“贵方还有其他证据吗?”

    律师翻开另一份文件,“我们有技术对比报告,报告显示,山河通信的接口参数和我方申请的专利高度相似。”

    方志远站起来,“请问贵方的专利申请日期是什么时候?”

    “去年十一月。”

    “那我方的时间公证呢?”

    方志远打开皮箱,取出四份文件,“这是我方在美国完成的时间公证,最早一份在去年二月,比贵方的申请早了九个月。”

    律师接过文件,翻了几页,脸色越来越难看。

    “这些公证来自美国之外,不能作为优先权证据。”

    “公证机构是美国注册律师托管,公证章和日期都符合国际标准。”方志远说,“而且,我方还有原始研发记录,记录中包含代码版本,测试数据和团队签名,全部经过独立第三方验证。”

    仲裁员拿起文件,“请提交原始记录。”

    方志远从皮箱里取出一只密封袋,袋子里装着几张打印纸和一张软盘。

    “这是我方最早的底层逻辑代码,生成日期是去年一月,托管机构是纽约一家技术公证事务所。”

    仲裁员打开密封袋,检查了封条和公证章。

    “封条完整,公证有效。”

    摩托罗拉律师站起来,“我方要求核验代码真实性。”

    “可以。”方志远说,“但我方也要求贵方提交原始研发记录。”

    律师顿了顿,没接话。

    顾律师接着说:“贵方在补充材料里提到的三项接口参数,其中两项和我方公开测试报告一致,另外一项写错了。”

    “写错?”

    “对。”顾律师拿出一张对比表,“贵方申请里的切换延迟参数是120毫秒,而我方实际测试结果是85毫秒。这说明贵方的数据不是来自独立研发,而是从不完整的外部资料中抄录的。”

    仲裁员看向摩托罗拉律师,“贵方如何解释?”

    律师翻着材料,额头开始冒汗。

    “这是……技术团队的笔误。”

    “笔误?”顾律师冷笑,“贵方的申请材料里,这个参数出现了三次,每次都是120毫秒。若是笔误,为什么会重复三次?”

    律师没回答。

    仲裁员敲了敲桌面,“贵方是否有其他证据?”

    律师看了眼身后的技术顾问,顾问摇头。

    “暂时没有。”

    “那我宣布,摩托罗拉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被驳回。”仲裁员说,“山河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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