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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章 本案告破!(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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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7章 本案告破!(结案) (第2/2页)

,李超的精神状态好了一些,但整个人都很木讷。

    为了能够问出话来,果州公安局找来了两名心理医生,在医生的配合下,在病房里对他展开问询。

    李超无法开口,也无法把供词写下来,而且眼睛蒙着纱布,所以审问需要花好几天时间。

    案子已经侦破,蓉城公安厅上面的领导吩咐杨锦文他们即刻返回,案子的细节和收尾,交给果州刑警队处理。

    於是,在2月21号早上,杨锦文他们收拾好东西,下楼後,准备驾车返回蓉城的时候。

    鲁兵和莫勇气开车来到招待所,风风火火找到杨锦文。

    「杨处,李超的口供拿到了!」

    杨锦文本来是提着公文包的,他顺手递给冯小菜,再接过鲁兵手里的口供。

    姚卫华、蔡婷、猫子和冯小菜围绕在他的身边,共同观看这封供词。

    「李超,1993年3月12日,你有没有参与绑架姜寻南?是的话点头,不是的话,摇头。」

    点头。

    「姜寻南是不是你女朋友?」

    摇头又点头。

    「为什麽摇头?她不是你女朋友?」

    後面的话是对李超摇头的说明,以及口供整理後的文字内容,并且得到李超认同的。

    「我和姜寻南是高中同学,我一直喜欢她,她当时并不喜欢我,後来我犯了事、去少管所关了一年才出来。

    有一次,我看见姜寻南被两个小流氓欺负,我就打抱不平,出手帮了她。

    其实,那两个小流氓是我找来演戏的,然後我和姜寻南接触的次数越来越多,她也对我有了一些好感。

    但是,我们一直没发生关系,姜寻南很保守,我不甘心,一直忽悠她去开房。

    1993年3月12号这天,我约她出来,也是为了哄骗她去开房,她开始答应了,等到了旅馆後,不管我怎麽软磨硬泡,她就是不同意,说是如果以後结婚,再发生关系也不迟。

    我说她太古板了,她就告诉我说,她爸爸叮嘱过,女孩子要爱惜自己。

    我想着,这事儿不急,慢慢来,一下子得到也没什麽意思。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发生任何关系,我就摸了她。

    这之後,我们从旅馆出来,我想送她回家,但她没同意。

    晚上我就回家睡觉了,第二天上午,蒋黑娃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吃饭喝酒,说有事儿找我。

    我不知道是什麽事情,而且我也很久没和蒋黑娃联系了,等见到蒋黑娃,他就问我是不是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在谈恋爱,拐弯抹角的打听姜寻南的家庭情况。

    我当时酒喝多了,就把姜寻南的事情告诉他了。

    蒋黑娃突然给我说,我和姜寻南是不是没发生过关系?

    我不承认,因为爱面子,我说我搞了多少次都记不住了。

    但蒋黑娃说我撒谎,姜寻南明明是*女。

    我问他怎麽知道,随後,他就把我带去了出租屋,我就看见姜寻南衣不蔽体的被绑在铁架床上,她被蒙着眼睛,看不见我。

    看见她这个样子,我才明白,蒋黑娃为什麽说姜寻南是*女。

    当时我就和蒋黑娃打了一架,蒋黑娃这人手段特别狠,他提了一把菜刀,对着我说,人就在这里,要麽扑上去,要麽就滚,随後他就把房门给关上了。

    我看着姜寻南四仰八叉被绑着,手和脚都动不了,眼睛也被蒙住,我就没忍住……

    我没想到的是,事後,蒋黑娃威胁我说,必须帮他,要不然就要告发我,我和他是同一条船上的人,於是我就帮他写了勒索信,让他去勒索姜寻南的父亲。

    拿到钱,我和蒋黑娃就、就把姜寻南给勒死了,把屍体扔去江里。

    我以为姜寻南的屍体不会被发现,没想到的是,公安把她屍体打捞上来了,也查出了她的身份,於是我只好乘坐火车,逃去黔省。

    我想回来,又不敢回来,那几年一直在外面躲藏,靠着黑娃寄来的钱生活。

    一直到1999年年初的时候,有一个人突然找上门来,我不知道他是谁,他给我说,他找了我五年多,去了很多地方。

    我以为他是公安,他说不是。

    我仔细辨认他的脸,发现他和姜寻南长得特别像,特别是眼睛,一模一样。

    他、他用锤子把我打晕,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就在那间囚室里了。

    他、他折磨我,用尽了各种办法折磨我……

    他是对的,他在帮洗去罪恶。

    我该死啊,我不该对姜寻南做出那种事,我犯了罪,罪逆深重。

    你、你们放我回去,我要赎罪,他说,我得为他女儿赎罪,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我罪还赎完,求求你们,让我继续待在那里,不要管我,让我自生自灭,他说我会下地狱的,我会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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